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车要求:
(1)运输各类爆破器材应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治理条例》(国发[1984]5号)、《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条例》(国务院第344号令)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》(交运发[1999]1382号)、《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》(JT3130-88)的有关划定。
(2)运输爆破器材应采用合符《爆破器材运输车安全技术前提》(科工爆[2001]156号)划定的专用车辆,车况应达到一级尺度。车辆不得自行改装,不得使用翻新轮胎。在前提限制的情况下,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辆应符合以下划定:
①车辆技术状况应符合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前提》(GB7258)一级车况的划定,并经由年审。
②车箱护栏经加固,车内有固定包装箱的措施,设有密闭的可关锁的、可报警的车门。装载雷guan的车厢内应铺设软垫。
③汽车的排气装置已调整到驾驶室的下侧并加装防火罩,配备有不少于4kg的磷酸铵盐(ABC)干粉灭火器两具。
④车上安装符合国家尺度划定“危险品”标志牌和夜间运输的警示标志。
(3)运送爆破器材的汽车驾驶员应具有5万公里或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,持有有效驾驶证件和运管部分核发的“危险物品准驾证”,年审合格,认识交通安全的法规和运输爆破器材的安全划定,并经爆破器材安全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,由单位安全治理部分考核合格后方能从事爆破器材的运送工作。
(4)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辆应配备随车押运员,押运员应认识各种爆破器材的机能及安全特性,把握相关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捍卫划定,经有关部分组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,由单位捍卫部分考核合格后方能从事爆破器材的押运工作。
押运员负责运送途中的警卫工作,并保管车箱锁的钥匙。
(5)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辆每次出车前,驾驶员应会同安全员对车辆发念头、转向、传动、制动、轮胎、排气管、灯光、喇叭、灭火器、危险品标志、车箱、后车门、防滑链(必要时)以及需要配备的其它器材进行例检,经检查确认合格(或完备),填写检查记实后,方能答应出车装载爆破器材。出车后驾驶员还应对车辆的上述部位作行车后的检查,并具体填写出车记实。
(6)运送爆破器材的车辆除加强平时的维护保养外,还应建立强制性的按期保养轨制,按时参加交管部分的年检,使车辆处于完好状况。未通过年检的车辆不得运送爆破器材。
(7)车辆出车前应保证油箱的装量到答应的最大量,严禁用其他方式携带燃料或其它易燃物。在加油站加油前应确保封闭发念头、油路系统无漏油、发念头外壳不得有废油。
(8)装载爆破器材的车厢应保持清洁,无油污、无水珠、无金属器(件)凸起、无杂物。如发现车厢内有撒漏的药剂,应先用水潮湿并撒上锯末,然后用柔软的扫帚将撒漏物收集后在安全地点进行处理,并用水将车厢冲刷干净。如货厢有酸、碱类或其它的杂物的残余物也应冲刷清扫干净后,方能装载爆破器材。
(9)运送爆破器材的车辆应持公安机关签发的“爆炸品运输证”上路,应留意绕开城区或人口稠密区行驶,如实难于绕行,应事先通知公安机关,按其指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。
行车时应控制车速,高速路面车速不超过80km/h,一般路面不超过40km/h。遇不利天气,职员车辆稠密区、路面前提差,车速更应酌情降低。进入仓库区、出产区的车辆车速不得超过15km/h。
在暴雨和雷电等恶劣天色~情况下,不准装货出入库,运输途中遇风沙大雾天色能见度在10m以内时,应休止行驶。遇雷暴天色时,应将运输车停放在空空地区,并距人口稠密区边沿不少于250m,距高大树林(木)不少于200m,除押运员留守外,其它职员应撤至200m外。
两辆以上的车运送爆破器材时,前后车应保持50m的间隔,上下坡时车距不小于100m,与其它同向行驶的车辆至少要保持可以制动泊车的间隔。
每行驶160~180km应泊车一次检查车辆,驾驶员主要检查车辆状况。如车胎压力是否正常,有无过热现象;油路、制动、传动系统是否正常,发现题目应立刻处理。押运员主要检查货物情况。如车箱密闭情况、有无被盗痕迹,门锁是否正常,货物堆码有无位移、箱堆固定措施是否有效。公路上泊车时要按划定在距车尾一定间隔处设警示标志。
车辆起停时,应避免猛然启动和急刹车。驾驶员离开驾驶室时应拉紧手闸,封闭电路,锁好车门,车辆不得停放在坡度大于8%的路段。
(10)装载爆破器材的车辆,不准在人口骤密区、城区、集镇、宿舍区、交叉路口或火源四周停放。当车辆经由铁路道口时,应留意铁路信号和加强观察,遇有火车通过或即将通过期,车辆应停放在泊车线以外或至少距铁路路基5m以外,严禁抢道行驶。
(11)运送途中因食宿原因泊车,应选择较安全和偏僻地点泊车。泊车地点应阔别高压线、无线发射台和居民稠密区,就餐地点无法观察到车辆时,应轮换就餐。夜间住宿时押运员应担任车辆守卫工作,不答应装载爆破器材的车辆途中停放时无人监护。
(12)当车辆在途中发生故障时,应将车辆停放在较为安全的地带,放好警戒,劝离无关职员后方可开始维修,维修中严禁动火。车辆维修后如无法恢复正常状态,则应立刻求援,不得带病行驶。
(13)装载爆破器材的车辆禁止搭乘其它无关职员。驾乘职员不得在车内抽烟,途中泊车抽烟应距车辆15m以外。严禁酒后驾车、疲惫驾车,严禁装载爆破器材的车辆搭载其它物品。
(14)在运送爆破器材过程中,押运员不能脱岗,如途中发生安全或被盗题目应立刻向本单位领导讲演,并视情况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讲演。
如运输危险品的车厢着火,押运员在报警的同时,应视情况指挥司机将汽车迅速开往空空地带后,迅速离车,同时呼唤四周车辆、职员紧急疏散。
运输途中若发生严峻交通事故,押运职员应以最快速度向当地公安、交通或地方政府讲演,同时哀求设立警戒,保护现场,阻止无关职员和车辆靠近,并禁止烟火,预防发生燃烧或爆炸事故。
运输途中如发现爆破器材遭到盗窃、丢失,应少憩止行车,尽快地向当地公安部分报警。
运输途中车辆如因故障不能继承行驶,车上货物必需倒装时,应按照安全要求,选择合适地点,按装卸安全要求进行卸车、堆码和装车,产品倒装时应作好警戒捍卫,禁止围观,防止丢失。
(15)爆破器材的出产经销单位应制定运输环节重特大事故的应急预案,对运输过程可能发生的交通、爆炸、火灾、被盗等事故预先制定可操纵性的应急措施,以便尽可能地减少事故的损失